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学校“新财经”改革,大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确保202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现将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政策依据
预算编制主要依据:2023年度省政府预算工作会议精神、学校“新财经”改革重点工作部署及2024年度工作任务等。
二、预算编制主要程序和任务
校内预算编报分教学类单位预算、管理类单位预算(含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直属单位等)两类进行。具体编制过程为“二上二下”:
(一)校内“一上”预算报送
各单位结合学校“新财经”改革要求,充分谋划2024年工作。报送资料如下:
1.教学类单位预算报送
(1)教学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校内教学单位预算申报表》。见附件1-1教学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1-2教学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3预算项目申报书。
教学单位各类基本数字是核定学院相关保障经费的重要依据,包括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实际住宿舍人数、校外租房人数、专业数、课程数和实习基地数等。请认真浏览表格,正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日常教学经费
学校将按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因素法分配日常教学经费。各教学单位应考虑日常教学需要,统筹各类资金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
(3)专项经费
各教学单位根据“新财经”改革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将学科、科研、教学、师资培训等专项分别向研究生处、科研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等归口职能部门申报,学校各归口职能部门审核排序后向财务处提交专项经费需求。专项经费需求经学校和上级部门审定后形成专项经费预算,在“二下”时下达各相关单位。
2.管理类单位预算报送
填报《校内管理单位预算申报表》。见附件2-1管理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2-2管理单位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件3预算项目申报书。
(1)基本数据表
据实填报有关数据,最终以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财务处将根据预算定额测算运行经费,以保障各部门日常运转。
(2)经费申报表
主要分为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两部分。
业务经费:指为完成部门职责任务所发生的日常经费。
专项经费:为完成学校学科、教学、科研、人才引进、国际化、信息化、基建及维修等专项任务而发生的费用。
3.新增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编制安排
(1)新增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的编制
学校2024年度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于“一上”时报送(已完成)。“二上”时学校根据财政厅核定后的资产购置控制数,由学校预算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财力确定新增资产购置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新增资产购置预算必须刚性执行,无新增资产购置预算的,不得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编制
由各单位将采购需求按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分类,分别向相关管理单位报送,形成采购计划,其中:
①设备类采购计划报送资产与设备处,图书类采购计划报送图书馆;
②工程类计划报基建维修处。
日常零星维修项目由各单位(含基建维修处授权后勤、亿优承办项目)按照“保运行、保重点、保应急”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向基建维修处申报维修计划并排序,由基建维修处建立零星维修项目库并将预算草案(项目、子项目进行排序)报送财务处。
基本建设及大型维修改造项目由基建维修处会同发展规划处组织申报并报省发改委、教育厅立项确定。
③服务类项目由各单位根据需求向采招办、财务处申报采购计划。
学校财务处将根据实际需求、在省财政厅核准批复的资产采购计划内,结合财力等情况,按照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专项经费项目文本编制要求
单个金额在20万以上的项目必须填报附件3预算项目申报书。
(1)按规范格式填报
项目预算要有政策依据、详细测算、内容说明。根据省财政厅预算编制要求,100万以上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评审报告》,其中细化测算时要标明人数、件数、单价等标准,否则学校可不纳入预算安排。
(2)绩效指标要求
项目预算文本必须按要求规范填报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指标根据具体内容拟定,指标值的设置应该符合学校“新财经”改革要求。
(二)预算“一下”及预算草案编制(2023年11月14日前完成)
财务处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学校的预算“一下”控制数,结合学校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安排及年度事业计划,汇总编制2024年年度预算建议草案、预算草案(即校内“一下”工作)。
(三)“二上”预算编制(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学校预算工作小组形成预算方案,经学校审定后报省财政厅、省人大预工委审查(即财政“二上”)。
(四)预算通知书下达(“二下”)
省人大预工委审查认定后,省财政将正式下达学校2024年年度预算。2024年3月底前,根据省人大和省财政厅下达的“二下”预算控制数,校内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进一步对业务经费、专项经费等细化,学校正式下达预算通知书(即“二下”)。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编制年度预算
学校预算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及各单位职能履行紧密相关,学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编制年度预算。预算编制中出现漏报、漏项的,其责任自担。各业务归口职能部门要结合“新财经”改革提前谋划、统筹安排相关业务工作,并组织指导相关学院会商编制相关预算,确保年度预算编制高质量完成。
教务及实验教学、学科、人事、科研、资产、基建维修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全程把握、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联络员。
(二)大力提高捐赠和科研服务收入
学校大力鼓励各单位通过社会捐赠、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研和技术服务等增加学校收入。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拓展中外合作办学以及社会捐赠取得突出效果的,学校将根据《开云线上登录·(中国)官方网站引进社会捐赠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政策支持,鼓励各单位将捐赠配比资金、科研服务收入等统筹使用。
(三)全面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各单位要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到所有资金投入,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全面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四、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前报送表格及项目文本。将纸质版送财务处财务科(行政楼A203)徐老师,电子版发送到:416263009@qq.com。
联系人:徐老师027-81973932
附件1.2024年校内教学单位预算申报表(含附件1-1:教学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1-2:教学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校内管理单位预算申报表(含附件2-1:管理单位基本数据表;附件2-2:管理单位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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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