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十四五”学校与学科发展战略任务、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鄂学位函[2024]3号)要求,为实现“双升”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学位点建设步伐,学校将开展博士学位立项建设点申报遴选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整体规划、分步建设、达标优先”的原则,整合集中全校资源,遴选3个左右的学科作为博士学位立项建设点,加大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力度,重点培育,强化建设,遵循“统一领导、深入谋划、精心准备、协同发力”工作思路,严格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大力实施“新财经”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确保在2029年建设周期结束前达到国家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标准,力争实现“双升”战略目标。
二、申报程序
拟申报博士学位立项建设点,应按照新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网址是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凝炼3个以上二级学科或领域方向,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附件1,该基本条件不便上网公开,请单独通过QQ405500717向研究生处左老师领取)填报《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对照表》(附件2,以下简称《对照表》),并按照给定提纲介绍本学位立项建设点的发展现状,针对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培养环境与条件等建设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建设规划,学校将据此择优遴选立项。
(一)学院申报。2024年8月23日前,学院对标对表,查找短板弱项,分年度制定《2024年——2028年X X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立项建设点建设规划》或《2024年——2028年X X 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建设规划》(附件3,以下简称《建设规划》),编写建设内容与举措,提交研究生处。
(二)专家评审及答辩。2024年9月中旬,研究生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材料进行评审,并现场答辩。
(三)学校审定。2024年9月底,根据评审和答辩情况,拟定2024年——2028年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报学校领导审定。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建设规划》和《对照表》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28年12月31日,《建设规划》严格按照给定提纲编写(编写提纲见附件2),全部用A4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
2.《建设规划》和《对照表》纸质版材料一式8份,封面加盖牵头学院公章,于8月23日前报送研究生处,电子版材料以“学位点代码_学位点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405500717@qq.com。
联系人:左炜,电话:81972178,办公地点:行政楼研究生处509办公室。
附件1:《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
附件3: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点建设规划(编写提纲).docx
研究生处
2024年7月5日